各相关二级党委(党总支):
学校党校第96—101期发展对象培训工作已圆满结束。经研究,现将参训学员成绩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学员成绩情况
(一)第96期参训学员共计117人。经考核,合格人员116人(含优秀人员12人),1人取消资格。
(二)第97期参训学员共计97人。经考核,合格人员97人(含优秀人员10人)。
(三)第98期参训学员共计113人。经考核,合格人员112人(含优秀人员11人),1人取消资格。
(四)第99期参训学员共计98人。经考核,合格人员96人(含优秀人员10人),2人取消资格。
(五)第100期参训学员共计174人。经考核,合格人员174人(含优秀人员17人)。
(六)第101期参训学员共计180人。经考核,合格人员177人(含优秀人员19人),取消资格3人。
具体请见《学校党校第96—101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成绩表》(附后)。
二、参训学员成绩运用与后续教育管理
请相关党委(党总支)严格加强参训学员的成绩运用与后续教育管理,切实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有关要求再次重申如下:
(一)凡通过结业考试但缺课1次的,一律暂缓发展,本学期不得发展为预备党员。
(二)凡未通过结业考试或结业考试缺考的,下期党校不得报名参训。
(三)凡在未参加结业考试前已被取消结业资格的,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党校学习。
(四)凡结业考试作弊的,在校期间一律不得发展为预备党员。
(五)根据新版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的要求,由各二级党委在“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情况”一栏,对已经培训合格的学员填写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二级党委印章,党总支由校党校统一填写。
特此通知
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