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学校党校第70—73期发展对象
培训班学员成绩的通知
各相关党委(党总支):
学校党校第70—73期发展对象培训工作已圆满结束。经研究,现将参训学员成绩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学员考试成绩及出勤情况
(一)第70期参训学员共计195人。经考核,合格人员195人(含优秀人员28人)。
(二)第71期参训学员共计175人。经考核,合格人员175人(含优秀人员20人)。
(三)第72期参训学员共计144人。经考核,合格人员144人(含优秀人员15人)。
(四)第73期参训学员共计116人。经考核,合格人员116人(含优秀人员14人)。
具体请见《学校党校第70—7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成绩表》(附后)。
二、参训学员成绩运用与后续教育管理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关于举办学校党校第70—7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校党校字〔2020〕1号)中的要求,待学生返校后,审核其相关材料合格后,再印发结业证书,装入档案。
(二)请相关党委(党总支)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学校党校第2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成绩的通知》(校党校字〔2013〕2号)中纪律要求,加强参训学员的成绩运用与后续教育管理,切实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有关要求再次重申如下:
1.凡通过结业考试但缺课1次的,一律暂缓发展,本学期不得发展为预备党员。
2.凡未通过结业考试或结业考试缺考的,下期党校不得报名参训。
3.凡在未参加结业考试前已被取消结业资格的,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党校学习。
4.凡结业考试作弊的,在校期间一律不得发展为预备党员。
特此通知
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