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部、中心、离退休、图情档案、国科航)党委(党总支):
2023年7月,王贺、李晓雷、王春发、黎安康、彭小娟、崔倩等6名同志提任正科级干部,谈耀文、张秋玉、杨玺、李河星、海歆、孟丽萍、张荣杰等7名同志提任副科级干部,试用期一年,现已期满。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处科级干部试用期考核实施办法》(交大委〔2023〕88号)有关规定,现对谈耀文等13名科级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具体事项如下。
一、考核对象
见附件1。
二、考核原则
本次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具体如下:
(一)定量考核。得分主要由领导评价、日常管理以及民主测评得分构成,具体如下:
民主测评占40%,单位分管领导评价占20%,单位主要负责人评价占20%,日常管理考核占20%。
(二)定性考核。主要参考个别谈话情况。
三、考核方式
为进一步压实各二级党组织和用人部门责任,落实科级干部“使用在一线、培养在一线、管理在一线、考核在一线”要求,本次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主要由考核对象所在党组织组织实施开展,党委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室予以监督指导。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谈话考核、单位(部门)评价等方式进行,同时由党委组织部征求纪检监察、信访、意识形态等部门意见。
个人述职:考核对象填写《重庆交通大学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2),对照岗位职责和考核内容进行书面述职。述职内容应由所在单位或二级党组织以适当形式在本单位内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2个工作日。
民主测评:采取召开会议等形式开展考核测评,根据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如本单位人员不足10人,应在与考核对象工作密切相关人员或服务对象范围内进行补充。
民主测评主要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进行组织,机关党委所属部门主要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组织,考核对象所在二级党组织(党支部)2/3以上教职工(机关党委所属部门为全体教职工)到会方可进行民主测评。
谈话考核:听取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和熟悉了解考核对象情况的教职工代表的意见。人数不低于10人,不足10人的部门则全体教职工参加。
四、考核程序
(一)撰写总结。对照岗位职责和考核内容认真填写《重庆交通大学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正反面打印),纸质版、电子版于2024年9月18日前交所在单位党组织。
(二)测评考核。由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成立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组长一般由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试用期满干部进行个人述职,开展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
(三)领导评价。由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打分(附件3)。
(四)日常管理。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由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后进行打分。
五、结果运用
由考核对象所在党组织综合分析研判考核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并明确给出考核等次建议。党委组织部根据考核对象日常管理情况,结合履职尽责表现,综合用人单位考核等次建议最终确定考核等次,对认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认定为基本称职的,由党委组织部指定专人与考核对象进行提醒谈话,并适当延长试用期(一般为半年)。认定为不称职以及延长试用期内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后,免去现任职务。免职的管理干部,一般按提任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免职的专任教师,继续回到原来教师岗位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按要求组建本单位考核工作组并开展民主测评(附件5)及考核谈话(附件6),并认真撰写考察材料(附件7)。
(二)各单位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原则上于9月20日前完成,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重庆交通大学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领导评价打分表》(纸质版并签名),《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评价汇总统计表》(纸质版并盖章、电子版),《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表》(纸质原件),《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谈话记录纸》(纸质记录原件),《干部试用期满考察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以上材料电子版各单位收齐后以“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单位名称”命名后发组织部邮箱zzbb@cqjtu.edu.cn,纸质版收齐后统一交党委组织部干部科(明德楼514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试用期满科级干部人员名单
2.重庆交通大学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
3.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领导评价打分表
4.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评价汇总统计表
5.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表
6.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谈话记录纸
7.干部试用期满考察材料模板
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