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部、中心、离退休、图情档案、国科航)党委(党总支):
为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重庆交通大学第三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工作,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同意召开中国共产党重庆交通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的批复》(渝教工委函〔2023〕41号)和《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延期召开中国共产党重庆交通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的批复》(渝教工委函〔2024〕21号)文件要求,现将学校第三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
中国共产党重庆交通大学第三届委员会设委员27名、设常委1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1名副书记由校长兼任)。根据上级要求,本次党代会选举产生党委委员26名,提名候选人32名,差额6名,差额比例23%;选举常委12名,提名候选人13名,差额1名;书记1名,副书记2名。
中国共产党重庆交通大学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9名,提名候选人11名,差额2名,差额比例22%;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二、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名推荐原则
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坚持有利于全面推动学校工作,坚持承上启下、保持工作延续性的要求,进行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和推荐。
学校党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讨论本校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因此在考虑学校党委委员人选时,要统筹兼顾,注意结构,人选一般由党员校领导,党委职能部门、群团组织、行政管理部门、教学科研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及适当比例的基层党员组成。
学校纪委担负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纪委委员一般由校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人、财、物等管理部门以外的党员领导干部组成。
党委委员原则上从党代会代表中产生,纪委委员不一定是党代会代表。“两委”委员中,除纪委书记外一般不交叉重叠。按照干部任职回避要求,具有亲属关系的党员不应同时进入党委、纪委。
“两委”委员的年龄、文化、专业等方面,应注意形成合理的结构。
三、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条件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必须是具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带头创先争优,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成绩突出,密切联系群众,热忱服务师生;
(三)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形象,敢于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在党内外有较高威信;
(四)符合任职年龄要求,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一般应能任满一届即五年(市管领导干部和按政策规定应进入常委的,按上级要求执行);
(五)应具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四、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名推荐程序
“两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民主推荐的办法,按照“三上三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布置推荐工作(3月22日前)
学校党委召开相关会议,部署“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等工作。会后,各二级党组织及时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传达学校党委会议精神,明确程序、要求和日程安排等事项。
(二)第一轮推荐(“一上一下”,4月3日前)
1.党支部酝酿推荐。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学校党委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推荐原则和条件要求,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党委委员不超过32名、纪委委员不超过11名),上报所在二级党组织。
2.二级党组织第一次推荐。各二级党组织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分别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党委委员32名、纪委委员11名),第一次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并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报学校党委(党委组织部514办公室)。
3.学校党委研究提出建议名单。学校党委汇总后,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分别按不少于50%的差额比例(党委委员39名、纪委委员14名),第一次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于4月3日反馈各二级党组织。
(三)第二轮推荐(“二上二下”,4月12日前)
1.二级党组织第二次推荐。各二级党组织组织所辖党支部对学校党委反馈的“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认真讨论,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分别按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党委委员32名、纪委委员11名),第二次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并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3)于4月9日前报学校党委(党委组织部514办公室)。
2.学校党委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学校党委汇总后,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分别按不少于30%的差额比例(党委委员34名、纪委委员12名),第二次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于4月12日反馈各二级党组织。
(四)第三轮推荐(“三上三下”,4月19日前)
1.二级党组织第三次推荐。各二级党组织组织所辖党支部对学校党委反馈的“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认真讨论,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分别按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党委委员32名、纪委委员11名),第三次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并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4)于4月16日前报学校党委(党委组织部514办公室)。
2.学校党委研究确定预备人选名单。学校党委汇总后,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分别按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党委委员32名、纪委委员11名),研究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名单,与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进行充分沟通,第三次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名单,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学校党委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同时,在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范围内,按照比应选常委人数多1人的差额(13名)提出常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与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进行充分沟通,按程序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有关学校党代会的文件及会议精神,准确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到做好“两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对圆满完成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的各项任务,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尤其是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精心组织,发扬民主。各级党组织在推荐“两委”委员候选人的过程中,要严格标准和条件,把握程序和要求,确保推荐提名工作规范有序。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体现党员意愿。
(三)严肃纪律,及时上报。各级党组织要压紧压实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纪律的问题,保持“零容忍”态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对在推荐提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党委。
以上相关材料,请同时将扫描件和电子档在要求时间节点的当日15:00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b@cqjtu.edu.cn。
联系人:张 桥,联系电话:62973006。
特此通知。
附件:1.“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推荐工作日程安排表
2.“两委”委员候选人第一次推荐名单
3.“两委”委员候选人第二次推荐名单
4.“两委”委员候选人第三次推荐名单
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