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谈耀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人:组织部编辑:组织部审核人:任海涛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4日 阅读:

   

关于谈耀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校党委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2023年第12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谈耀文任党政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副科级,试用期1年);

张秋玉任党委统战部统战科副科长(副科级,试用期1年);

王贺任土木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1年);

杨玺任河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团委)副主任(副书记)(副科级,试用期1);

李晓雷任交通运输学院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1年);

李河星任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1年);

王春发任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1年);

海歆任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1年);

孟丽萍任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1年);

黎安康任旅游与传媒学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1年);

张荣杰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1年);

彭小娟任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1年);

崔倩任基本建设处总工程师(正科级,聘任制,试用期1年)。

涉及岗位调整的人员在本通知印发之后,于开学第一周3个工作日内,参照学校《处级领导干部工作交接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单及相关资料由相应单位收取留存。

因岗位调整不再担任辅导员的,继续负责所带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直至新辅导员到任交接工作结束。

特此通知。

 

重庆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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