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科级干部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2023年第11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一、同意蒋海飞等3位同志自愿辞去相关职务
同意蒋海飞自愿辞去基本建设处总工程师(正科级)职务,调回土木工程学院隧道系继续从事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
同意王国亮自愿辞去土木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调回教务处继续从事管理工作;
同意王现兵自愿辞去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转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位工作。
二、因晋升六级职员,免去郑婉媚等5名干部相关职务
免去郑婉媚党委统战部统战科科长职务;
免去李薇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周弦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军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罗群林旅游与传媒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以上5位同志免去科级职务后的工作岗位,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安排。
三、根据工作需要,同级调整陈昱宁等3名干部相关职务
任命陈昱宁为党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免去河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团委)副主任(副书记)职务;
任命张立媛为研究生院学科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交通运输学院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主任;
任命柳军剑为土木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免去土木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