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范晓飚等同志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
校党委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2018年12月18日,范晓飚等15名同志被提任为正处级干部,试用期一年,已经期满;2019年1月17日,万宇等13名同志被提任为副处级干部,试用期一年,已经期满。根据重庆市委组织部《任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及《重庆交通大学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办法》《重庆交通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范晓飚等28名处级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范晓飚 刘元丰 李 霖 赵华修 邱礼会 游 宇 彭秀芳 王 静 周 佳 苗金燕 周 平 宋乾坤 杨学云
张玉蓉 曾 强 万 宇 杨既福 王世佰 罗丙军 尹作发 杜 嘉 马 健 王 辉 徐厚智 李益才 黄大荣
李 强 隆承宏
二、考核方式
本次试用期满干部考核主要采取个人述职(8分钟以内)、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同时,结合我校2018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中新提任干部的评议结果和得分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民主测评主要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进行组织,机关党委所属部门主要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组织,考核对象所在二级党组织(党支部)2/3以上教职工到会方可进行民主测评。根据工作需要,干部考核工作组可适当扩大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
个别谈话人员范围是:①教学科研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教研室(系、所、中心)实验室负责人;教职工代表;教代会、工会负责人;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②其它单位:所在党支部全体教职工;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三、考核程序
(一)撰写总结
被考核的试用期满干部按规定要求认真撰写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于2020年4月13日前交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庞贺峰,联系电话:62652823,18716664735。
(二)测评考核
由试用期满干部所在二级党组织(机关党委所属部门主要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试用期满干部进行个人述职,干部考核工作组到场开展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
(三)结果运用
根据测评考核得分情况,结合干部平时工作、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校党委组织部提出初步任免意见,报学校党委研究。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照试任前职级或者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四、考核的组织实施
由党委组织部牵头,待正式开学后,成立由人事、纪检监察、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所有被考核试用期满干部应结合本人试用期一年来工作实际,按照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存在的问题或不足,以及今后努力方向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二)干部考核工作组要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各考核小组应提前与相关二级党组织(机关各支部)联系,确定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落实个别谈话人员。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干部考核工作组做好本单位人员安排和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重庆交通大学试用期满干部个人总结(样表)
重庆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日
附件
重庆交通大学试用期满干部个人总结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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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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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试用期一年来在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存在的问题或不足,以及今后努力方向等方面进行总结,字数1000字左右,双面打印) 一、思想政治表现(如理论学习、理想信念、思想素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等方面) 二、组织领导能力(如组织管理、综合协调、攻坚克难、开拓创新、高效执行、履职能力等方面) 三、工作作风(如工作表现、工作态度、遵守劳动纪律及请销假制度等方面) 四、工作实绩(如本人负责、承担、完成工作任务及效果等方面) 五、廉洁自律(如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等方面) 六、不足及问题 七、今后努力方向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二级党组织意见 |
(二级党组织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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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制
重庆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0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