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闫福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人:编辑:审核人: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7日 阅读:

校党委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经2017年第13次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免去闫福副处级纪检员职务;

免去许必高正处级非领导职务,不再保留正处级待遇;

以上同志岗位管理及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因原任主要职务所对应的议事协调机构职务根据本次干部任职情况即做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

201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