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第11周党的组织生活和
11月主题党日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部、中心、离退休、图情档案、国科航)党委(党总支):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第11周星期五下午为党的组织生活时间,现将有关内容安排通知如下。
一、党的组织生活参考内容
(一)第一议题
学习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批示精神。
(二)党务议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确保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加强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学习,加强对流动党员和毕业生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收缴11月党费等。
自学内容
观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课程(视频资源:学校党委组织部网站——教育培训数字资源库——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观看《高校示范微党课》,回看《党史中的纪律建设》《牢记光荣使命 践行高校担当 为网络强国建设注入澎湃力量》《学深悟透习近平文化思想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等内容。
二、11月主题党日选题建议
(一)活动主题
研学党内法规 强化党性修养
(二)活动内容(均为必选)
1.举办一次主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或优秀党员代表进行党性修养专题讲座,深入解读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
2.开展一次实践活动。各基层党组织围绕“全、新、亲、实”工作理念,机关单位教工党支部聚焦党员党性修养,教学科研单位教工党支部以“追寻红色足迹,践行党内法规”为主题进行主题实践,学生党支部以“服务师生,彰显党性,传播法规”为主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组织党员按时、全程参加本次党的组织生活。
(二)认真记录,及时总结。各党支部要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与检查,有关亮点特色于11月3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黄顶新,联系电话:62652711。电子邮箱:zzbb@cqjtu.edu.cn 。
附件:1.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学习传达提纲
2.党员自学参考内容及链接
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