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组织科编辑:组织部审核人:任海涛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7日 阅读:

各学院(机关、部、中心、离退休、图情档案、国科航)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模范人物的示范表率带动作用,激励广大师生党员实干担当、奋勇争先,经学校党委研究,拟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基本条件

本次推荐参评对象主要为20237月以来,全校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重大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20237月以来,无违法违纪、违反意识形态规定与师德师风要求、教学事故等行为。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善于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扎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从事党务工作时间至少120237月以来,无违法违纪、违反意识形态规定与师德师风要求、教学事故等行为。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20237月以来,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件、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所在单位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评选范围及比例

评选工作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注重一贯表现和工作实绩。学校实行总量控制:优秀共产党员2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65名,先进基层党组织31个(基层党委<党总支>4个,党支部27个)。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

党员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正式党员以及学校派出参与乡村振兴的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

担任党支部委员以上党内职务、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员、党务干事。在党政办巡察办、组织部、宣传部网络工作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武装部、保卫部、纪检监察室党委纪委职能部门工作的正式党员。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

基层党委(党总支)自主申报党支部限额申报

推荐评选程序

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评选办法和步骤

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党小组酝酿提名,支委会研究讨论,党支部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基层党委(党总支)考察及初审,校评选小组审核,公示,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党支部申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初审和推荐,校评选小组审核,公示,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一)启动

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传达党内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文件精神。

(二)推荐

1.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

基层党委(党总支)为推荐考察单位,负责本单位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审查把关和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采取党小组酝酿提名,支委会研究讨论,征求支部多数正式党员的同意(或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召开党委(总支委员)会或党委(总支委员)扩大会,严格对照条件,按照指标数,讨论表决推荐对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不重复

2.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

1基层党委(党总支)自愿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应召开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对照申报条件,作出是否参加评选决定。

2)党支部自愿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应先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对照条件,对支部工作进行总结评议达成参加评选共识后,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再呈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推荐决定。

在推荐时,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和普通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推荐;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可以推荐,但要从严掌握。推荐的学生党员,应品学兼优。已经接受过中央、重庆市委、市委教育工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考察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应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对于从事管理工作的考察对象,还应听取本单位业务主管领导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全面考察基础上,基层党委(党总支)应结合推荐对象学习、工作、生活实际情况,形成考察意见。推荐对象考察情况经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集体研究后,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提出建议表彰对象。

(四)审核

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评选工作小组,在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基础上对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择优确定拟表彰对象。

(五)公示

学校党委组织部对拟表彰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

(六)决定

经公示无异议,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工作要求

(一)本次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本单位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审核把关和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

(二)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保证推荐对象经得起考验。推荐上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材料,事迹要突出,内容要真实,文字要简练

(三)为进一步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作用,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和宣传受表彰集体和个人的先进模范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推荐单位根据两优一申报名额一览表附件1中规定的名额,负责填写《重庆交通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附件2)、《重庆交通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3)、《重庆交通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附件4一式一份,由相应基层党委(党总支)汇总后填写《重庆交通大学党内评选表彰先进汇总表》(附件5)。所有推荐材料二级党组织务必于202467日(周)上午12:00前将上述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并附电子文档。

联系人:黄顶新陈昱宁,联系电话:62652711,邮箱:zzbb@cqjtu.edu.cn

 

附件:1.重庆交通大学2024两优一先申报名额一览表

2.重庆交通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重庆交通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重庆交通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5.重庆交通大学党内表彰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

 

                           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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