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部、中心、离退休、图情档案、国科航)党委(党总支):
根据《关于开展学校第三批党建“双创”培育创建单位中期评估和第四批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大组〔2023〕33号),经学校2024年第5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确定4个党建工作标杆学院、28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3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作为学校第四批“对标争先”培育创建单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对标培育创建
各建设单位要按照重点任务指南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创建“党建工作标杆学院”要着重围绕加强政治把关、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破除“中梗阻”现象等出成果;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创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要着重围绕落实党建主责主业、强化政治功能、提升思政工作质量、加强支部班子建设、促进事业发展等出成果。同时,各培育创建单位要围绕“一统六化五型”推动建设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积极传承弘扬“两路”精神,要注重挖掘总结创建中的工作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基层鲜活案例和工作进展情况,有关工作进展和成效经验及时在学院、学校网站及主流媒体等发布。
二、强化管理考核
创建过程中按培育计划分步骤、有序推进创建工作。要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各建设单位应于2024年12月底前,提交中期培育创建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2025年12月底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党委组织部将组织中期考核评估和终期评定验收。各建设单位要以党建“双创”工作为契机,发挥培育创建单位引领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培育创建经验,推动本单位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提升。
三、严格经费管理
建设期内,学校划拨专项建设经费,按照党建工作标杆学院3万元/个/年,党建工作样板支部0.5万元/个/年,“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0.5万元/个/年的标准予以资助。各建设单位要用好建设经费,根据培育创建要求,制定使用方案,专款专用、规范高效、合理使用建设经费,抓好项目建设。
附件:1.重庆交通大学第四批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培育创建单
位名单
2.重庆交通大学第四批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
3.重庆交通大学第四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创建单位名单
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