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第二批“对标争先”培育创建单位验收的通知

发布人:组织部编辑:组织部审核人:朱静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5日 阅读: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打造“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按照《关于开展学校“对标争先”建设第二批培育项目工作的通知》(交大组〔2021〕4号),学校开展了第二批党建工作标杆院(部)、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建设周期为两年(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现就开展校内第二批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样板党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创建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本次验收对象为学校第二批“对标争先”培育创建的3个党建工作标杆学院、29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5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照《重庆交通大学党建工作标杆院(部)创建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重庆交通大学党建样板支部创建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列出的指标和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开展对标自查。其中,标杆学院重点围绕实现“五个到位”,样板支部重点围绕实现“七个有力”。

(二)重要举措落实情况。重点从体制机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资源投入、硬件设施、经费支持,申报时提出的有关创新思路、建设措施等三个方面进行总结。

(三)辐射作用发挥情况。重点从典型经验凝练、宣传平台建设及影响力、专题片视频制作、有关成果资料汇编等四个方面进行总结。

三、验收方式

(一)对标自查评分。标杆学院对照“五个到位”,样板支部对照“七个有力”自评打分,并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备查。其中样板支部自查评分表需二级党组织审核。XX院(部)标杆学院创建工作自评表见附件2,XX党支部样板支部创建工作自评表见附件3,XX学院XX党支部XX工作室创建工作自评表见附件4。

(二)对标自查总结。各创建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总结,填写《工作验收申请书》(可附支撑材料),提交一份2000字以内的创建工作特色案例(可附照片2-3张),创建单位二级党组织对项目建设情况作出总体评价,提出审核意见。工作验收申请书见(附件5)。

(三)现场检查。学校检查组对照创建单位自评情况、自查总结情况,按照培育创建工作要求,对培育创建单位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评分。

(四)述职答辩。培育创建单位以PPT汇报形式现场述职答辩,时长不超过5分钟,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审查验收。组织部牵头对各单位创建情况进行审查,确定验收结果。结果分三类:(1)通过验收。创建工作全面取得显著成效,充分发挥党建示范创建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2)暂缓通过。创建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暂未完成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延长半年建设期能够完成任务。(3)不予通过。创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重点任务推进不力,与申报时提出的创建目标存在较大差距,延长半年建设期不可能完成任务;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建设期内发生了负面清单明确的一票否决事项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有关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党建“双创”工作验收,严格落实验收标准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验收质量和进度。各创建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深入总结经验,及时整改问题,巩固建设成果,强化品牌塑造,提升示范成效,推动本单位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为开展校内第三批党建“双创”培育创建工作做好准备。

(二)严把质量,真验实收。通过验收的单位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暂缓通过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根源,加强工作整改,力争高质高效地实现创建目标,经半年延长建设期后,接受二次验收。最终验收未通过的单位将予以撤项。

(三)宣传推广,提升影响。总结宣传展示、推广运用“双创”工作的好经验好办法,推进第三、四批校内党建“双创”建设工作。

所有验收相关材料含电子版于2023年6月16日前报明德楼516室,联系人:黄顶新、孔言,联系方式:62652711,电子邮箱:616899554@qq.com。

附件:1.重庆交通大学第二批“对标争先”培育创建单位

2.XX院(部)标杆学院创建工作自评表

3.XX党支部样板支部创建工作自评表

4.XX学院XX党支部XX工作室创建工作自评表

5.工作验收申请书

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