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各二级党组织:
为切实做好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慰问帮扶工作,进一步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关心爱护党员,特别是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在“七一”前开展走访慰问本级党组织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和条件
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摸排本级党组织内的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情况,实事求是的确定慰问对象。确定生活困难的党员可参考以下条件:
1.党员本人因大病、遭受严重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的生活困难情况;
2.党员本人因配偶、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困难情况;
3.党员家庭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情况;
4.老党员慰问条件由离退休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慰问经费来源
二级党组织从党建专项经费或历年党费返还款中安排慰问经费。
三、慰问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领导带头,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在走访慰问中积极帮助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让慰问对象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2.要把持续巩固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与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结合起来,在走访慰问过程中,广泛宣传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取得的伟大成就、铸就的伟大精神,使开展走访慰问的过程成为进一步凝心聚力、振奋精神、推动工作的过程。
3.要认真搞好走访慰问活动新闻宣传,进一步营造全校师生攻坚克难、开拓奋进,隆重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浓厚氛围。
4.各二级党组织于2021年7月7日(星期四)17:00前,将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相关情况(含图片或新闻)报组织部。联系人:黄顶新,联系电话:62652711,电子邮箱:zzbb@cqjtu.edu.cn。
特此通知。
重庆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