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第二批党建“双创”培育创建单位中期评估和第三批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编辑:组织部审核人: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8日 阅读: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和《关于开展学校“对标争先”建设第二批培育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第二批党建“双创”培育创建单位中期评估和第三批培育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

3个校级“党建标杆学院”,29个校级“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5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要求

1.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照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创建的三级指标和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开展对标自查。

2.重要举措落实情况。重点从体制机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资源投入、硬件设施、经费支持、宣传推广,申报时提出的有关创新思路、建设措施等方面进行总结。

3.培育创建成果情况。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方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三)评估方式

各二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对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细致自查,学校将通过培育创建单位自查,中期评估答辩等方式对第二批“对标争先”培育创建单位进行中期评估。请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第二批党建“双创”工作中期评估申报书(附件2)送组织部明德楼516室,电子版发送至zzbb@cqjtu.edu.cn。

二、培育创建工作

(一)培育创建对象

面向全校培育创建第三批“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两年(2022年3月至2024年3月),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学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已入选全国、重庆市的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名单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单位,不参与项目申报。

(二)培育创建步骤

1.组织申报。各二级党组织应专题研究确定本级党组织及所属党支部申报意向。参与申报的单位对照《第三批党建“双创”工作申报条件》(附件3),按照《党建工作标杆院(部)创建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附件4)《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创建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附件5)《“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重点任务指南》(附件6),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分别填写《重庆交通大学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附件7)《重庆交通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附件8)并准备支撑材料。相关材料报送前须经二级党组织书记审核把关,于2022年3月1日前将申报书送至明德楼516室,电子材料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b@cqjtu.edu.cn。

2.评审遴选。按照“标准引领、集中评议、组织统筹”的原则,党委组织部对材料进行初审,组建专家组进行集中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批。对入选的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双带头人”工作室,将提供专项经费支持。

3.创建达标。入选的二级党组织、党支部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下简称各建设单位)要按照各自任务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

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4.中期评估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各建设单位应于2023年2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党委组织部组建专家组进行考核评估。评定不达标的,限期整改,整改效果不达标的取消资格。

5.巩固提升各建设单位根据评定反馈意见,持续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形成常态长效机制。2024年3月底前,学校党委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各建设单位应于2024年2月底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相关成果原则上不能少于“四个一”:即,在制度机制、经验举措、方法办法上形成1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高质高效运作1个新媒体平台,制作1个示范点建设微视频,汇编1本示范点建设成果资料。党委组织部组建专家组在审查总结报告、成果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综合验收。2024年4月公布验收结果,并对优秀成果进行宣传推广,并积极向上级组织推荐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第二批党建“双创”培育创建单位中期评估以及第三批培育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工作标准和有关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各创建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深入总结经验,及时整改问题,巩固建设成果,强化品牌塑造,提升示范成效,推动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二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谋划,进一步凝聚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工作成效,切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开展。

联系人及方式:罗二鹏,62652711,790324201@qq.com。

附件:1.第二批党建“双创”培育创建评估单位

2.第二批党建“双创”工作中期评估申报书

3.第三批党建“双创”工作申报条件

4.党建工作标杆院(部)创建工作重点任务指南

5.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创建工作重点任务指南

6.“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重点任务指南

7.重庆交通大学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

8.重庆交通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1月18日

附件1

第二批党建“双创”培育创建中期评估单位

一、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名单

1.机电学院党委

2.信息学院党委

3.外国语学院党委(原外语学院党总支)

二、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名单

(一)教学单位党支部(27个)

1.土木学院结构系教工党支部

2.土木学院测绘系教工党支部

3.土木学院本科生第五党支部

4.土木学院研究生第五党支部

5.河海学院地质制图教工党支部

6.河海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7.河海学院本科生第四党支部

8.河海学院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9.交运学院运输交管教工党支部

10.交运学院交通工程教工党支部

11.交运学院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12.交运学院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13.机电学院车辆系教工党支部

14.机电学院本科生第六党支部

15.机电学院本科生第七党支部

16.航运学院研究生党支部

17.建规学院本科生党支部

18.建规学院研究生党支部

19.信息办教工党支部

20.信息学院研究生党支部

21.材料学院理化教工党支部、

22.经管学院本科生第七党支部

23.经管学院工管与会计教工党支部

24.经管学院本科生第八党支部

25.经管学院研究生第六党支部

26.数统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

27.外国语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

二、非教学单位党支部(2个)

1.图情档案教工第三党支部

2.校党政办发规处教工党支部

三、“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1.河海学院环境给排教工党支部杨延梅工作室

2.航运学院船海系教工党支部袁培银工作室

3.建规学院地理信息与国土资源系教工党支部牟凤云工作室

4.旅游与传媒学院(原人文学院)文化与旅游教工党支部何

洪霞工作室

5.艺术设计学院教工党支部林立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