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编辑:组织部审核人: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7日 阅读: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交大委〔2021〕21号)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切实增强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

1.提出需学校统筹的“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关于学校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或明显短板方面的意见建议,以及师生本人希望学校关注、重视或解决的具体事项,填写“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表(附件1)于4月9日下午16:00报组织部。

2.制定本单位的“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凝聚思想共识、增强工作合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制定本单位“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附件2)于4月9日下午16:00报组织部。清单应有两个层面内容:一是立足脱贫攻坚、建设新乡村、推动双城经济圈建设、基层治理等服务社会献策献力。二是对照学校2021年工作要点,从“我能为师生做什么”角度出发,着眼满足师生对美好生活需要。

(二)开展党员干部办实事承诺

要组织发动本单位党员特别是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结合2020年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收集、查摆的意见和问题,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党员干部应坚持目标明确、切实可行、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做好本职工作等为主题提出承诺,列出承诺清单(附件3)二级党组织存档,年末纳入述职评议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把党史学习教育摆在重要位置,以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立足工作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安排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向深度、广度发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注意收集相关照片、视频资料,及时总结工作亮点、闪光点,充分利用宣传媒介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信息,持续营造党史学习教育良好氛围。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师生心坎上。

 

联系人:罗二鹏,联系电话:62652711。

附件:1.“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表

2.XX党委(党总支)“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

3.党员干部“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事项

 

                                                                      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4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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