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职能职责
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定期检查、反馈其落实和执行情况。
2.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基层党组织优化设置与按期换届、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党内评先评优和基层党建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
3.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牵头做好党内专题教育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和基层组织书记、组织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学校处级班子建设工作。做好学校内设机构优化调整与职能配置、处级班子运行情况分析研判和处级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工作。
5.负责处级、科级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好干部推荐、选拔、考察、考核、任免和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挂职、扶贫干部的管理服务和辅导员招录工作。
6.负责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工作的建设方针政策。研究学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重大思路举措。研究高端人才引进与管理相关政策。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校属单位履行人才工作职能职责。履行学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等职责。
7.负责学校干部管理与监督工作。做好对领导干部教育、提醒、函询、诫勉等日常监督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兼职、请销假、因私出国(境)证照等管理与监督工作。
8.负责学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学校处、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培养计划,做好干部梯队建设。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织科
1.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做好党内评先评优和基层党建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严格执行各项党内制度。组织和指导支部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工作。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党组织设置(建立、撤销、变更、转移等)、优化与按期换届选举工作。
4.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服务。研究、协调、规划、指导党员干部教育服务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党支部书记、组织员、党务干事的教育培训工作。
5.强化党员管理服务。定期维护“12371”党建平台,做好党内统计工作,指导全校党员发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动党员管理、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工作。
6.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做好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定期清理学校党费收支情况。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干部科
1.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做好学校处科级干部的考察、选拔、培养和使用等工作。
2.按照干部考核有关规定,做好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年度考核及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等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工作。
3.按照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要求,做好选派干部外出学习培训、挂职锻炼等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学校领导调训培训等工作。
4.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有关规定,组织干部进行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负责个人事项录入查核等工作,按政策提出认定意见。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学校领导个人有关事项报送等工作。
5.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干部兼职、因私出国(境)备案、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等工作。
6.负责维护更新各类干部信息数据,做好干部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
7.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内设机构的调整备案等工作。
8.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工作,及时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并归档。
9.接待处理关于干部工作的来信来访,按照有关政策,及时查办落实。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才工作办公室
1.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发挥好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作用,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人才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
2.参与起草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人才工作的有关文件,做好人才工作贯彻落实的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
3.及时了解和掌握全校人才队伍状况,建立健全高端人才引培、评价等机制,结合学校特点抓好各类人才库建设;
4.协助人才工作职能部门组织学校国家、省部级优秀专家的推荐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积极配合其他科室工作。